重新定义“新闻现场”
写在前面的话:
本号以探讨新闻业务为主,写新闻采访写作、职业伦理、媒体业态观察等新闻业务话题,偶尔实操一些具有传播价值的新闻线索,比如最近我去淄博写的《淄博“大烤”:流量欲望与克制的双重焦虑》。
另外,游山玩水、下厨做菜、喝酒饮茶都可能写成文字,自娱自乐。
重新定义“新闻现场”
2021年9月,前媒体同行刘万永约谈一些新闻业务问题,问我如今是否还需要强调记者“在现场”。
他这么问,是基于一些现实情况的变化,比如受疫情影响,很多地方一时半会不能去,比如有时候做新闻要抢时效,没有时间让记者长途奔袭到新闻现场。
我大学学的是新闻,典型的科班出身,对有些新闻专业的问题在认知上比较刻板,坚持认为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强调“记者在现场”,但不并固守传统的新闻现场概念。
首先,去现场的前提是找到现场在哪里。
过去,新闻现场狭义地局限在新闻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理位置,比如各类刑事案件的案发现场、突发事件的事发地等。去现场、在现场,一度是专业媒体记者对自己的基本要求。随着新闻题材范围的扩大,也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新闻现场的外延在我看来也需要扩展。
比如,有些新闻就发生在网络上,不再是过去我们所理解的现场。
2017年夏天,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政府官网上公布时任副县长殷雪明的简历称,殷1969年2月出生,1984年1月参加工作。算一算,殷副县长不满15岁就参加了工作。有媒体注意到这个细节,于是发表报道质疑:殷副县长怎么是童工?
这个新闻的现场在哪里?
这个突发的新闻事件的新闻现场,完全突破了过去我们传统的新闻现场概念。这个事情的新闻现场不在郸城县某个具体的物理空间位置,采访报道这个新闻,不再需要像过去那样强调必须去郸城县这个具体的物理空间。
有媒体电话采访了郸城县时任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侯磊。侯磊说:殷雪明并非15岁时参加工作,郸城县政府此前在官网上公开的副县长殷雪明简历有误。经调查后发现,县政府有关部门在上传资料时将殷雪明“1967年出生”错写为“1969年出生”,目前已经改正。侯磊还对记者说:副县长殷雪明今年才调到郸城县工作,此前其在淮阳县任副县长,如果年龄有问题,那时候就会被指出。
另一家媒体则电话采访了郸城县委宣传部。该宣传部回应记者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殷雪明的出生年月录错,其参加工作时的实际年龄为17岁。郸城县官网回应:由于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误将殷雪明同志个人信息中的出生年月1967年2月误录为1969年2月,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对此深表歉意。
如何验证这些官方说法是真是假呢?我们依然要遵从基本的新闻操作规范,到新闻现场去还原现场。
要查明此事真相有两个办法,也就是这个新闻事件的现场有两个:一个是到当地查阅殷雪明原始的干部档案,看看档案究竟是怎么记载的,这个点的现场在当地市委组织部的干部档案室;第二个是殷雪明曾经在淮阳县当过副县长,要弄清楚殷雪明过去公布的年龄是哪一年。这一点的现场也可以是周口市委组织部的干部档案室,另一个则在网上,看看过去是否有网上公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之类的信息中涉及殷的出生日期。
弄清楚新闻现场在哪里后,才能试图设法“到达”新闻现场。
经过网上搜索,我发现了一个线索: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曾公布一个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显示,2011年4月30日16时许,殷雪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PH7166的车,沿周淮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周淮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时,与同向行驶的刘某乘坐的豫PV1388号车辆相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刘某受伤后,经诊断为流产。刘某将殷雪明告到了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孔君代理殷雪明出庭。
从上述案件发生的时间看,殷雪明当时就在淮阳县任副县长,孔君当时是淮阳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综合这些信息基本可以判断,上述案件的被告殷雪明就是我们正在关注的殷雪明。该法律文书披露,殷雪明是1969年2月出生。
这意味着,殷雪明在淮阳县担任副县长的时候对外公开的出生日期就是1969年2月,郸城县组织和宣传部门的官员说郸城县政府官网公布他是1969年2月出生乃工作人员录入错误纯属撒谎。
从这个案例看,这个新闻事件发生在网络上,现场也有一部分在网络上,新闻现场并未完全局限在现实的物理空间中。找到了新闻现场后,我们才能准确到达现场还原新闻现场。
还有一些新闻现场,已经完全从现实的物理空间转移到了网络上,要到达新闻现场还原现场就必须利用网络。
2021年9月1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正科级的退休老干部关翠敏给时任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尹惠强发手机短信反映情况,尹惠强回复了她一个“滚”字。
这件事迅速引爆了舆论,大量媒体介入。这件事的新闻现场更多在网络空间里,也超出了我们传统的新闻学对新闻现场的定义范畴。
媒体报道后,尹惠强及其同事下属解释说,关翠敏发的信息是一个链接,没有具体内容,尹惠强误以为是一个诈骗信息,所以回复了一个“滚”字。
尹惠强到底收到的是一条文字清楚详细的短信还是一个只有链接的短信,他真的误以为是诈骗信息吗,如何去现场验证此事?按照传统的新闻现场概念,我们要去找到尹惠强,让他拿出手机让我们看看到底他收到的是什么样的信息。可是,尹惠强接受电话采访的时候自称回复“滚”后删掉了该短信。
物理空间的新闻现场,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关注此新闻事件的记者就必须转换新闻现场的还原思路:关翠敏给尹惠强发的信息,究竟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可以让她把该信息原文不动地给记者发一条试一试呢?
2021年9月14日下午,我联系到了关翠敏,让她把9月12日发给尹惠强的信息一字不改原文给我发了一遍。结果,我收到的真的是一个链接,不点击链接无法知道信息内容。仅从这个细节看,尹惠强和他的同僚们说他只收到一个链接并没有说谎。
这个局部新闻现场的还原过程告诉我们,很多发生在现实物理空间的新闻现场被人为破坏后可以通过复制还原,发生在网络上的新闻现场被删除后也是可以模拟还原的。
至于尹惠强是否点开链接阅读了信息全文,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网络现场还原去验证,但从技术上一般的自媒体很难继续完成,机构媒体和执法执纪的公权力机关有可能还原出来。
诸多的现实案例显示,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新闻现场的概念早已不再局限在物理空间中,已经延展到了网络空间。去新闻现场,不再是要记者的脚踏到某一块具体的土地上,而是要求记者的视野和关注点从某省某县或某个领域扩展到更多空间和维度中。
事实上,无论是新闻现场在哪里,都需要记者去履行基本的职业职责。
当新闻现场还更多停留在现实的物理空间中时,同样到达了新闻现场的记者所见所闻和获取的有效信息仍然可能会有巨大的差别,记者是否尽到了信息搜集和核查的基本义务才是关键。
2014年,时任河南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畏罪潜逃。当时很多记者到了洛阳,但是各家媒体呈现的新闻现场差别很大:有的媒体报道郭宜品潜逃前已经安排妻儿潜逃国外,有的媒体则去郭宜品妻儿的工作单位证实他们都还在洛阳,有的媒体甚至直接联系到了郭宜品的儿子。还有的记者去了郭宜品的办公室门口,在门缝里发现洛阳市政府办公厅仍在给郭这个潜逃的副市长送各类最新的文件。
这证明,即便是新闻现场还停留在传统的概念里,记者到了所谓的新闻现场也未必能对现场发生的各种信息进行有效的核查和甄别。
在网络技术普及的当下,同样的问题依然会发生。也就是说,无论新闻发生的现场是在现实的物理空间里还是网络空间中,记者都必须多渠道地进行信息收集和多渠道地对信息源进行核查和甄别,从而筛选出有效的真实的信息。
不管新闻现场怎么变,新闻采写的基本规范仍然管用 。新闻有学,新闻实践中有很多的技巧和规范,没有深入这一行的人才会觉得无学。
2021年9月30日